莫少聰投訴獄中伙食差 專家指孫興可獲輕判

更新日期:2011/04/26 03:11 江芷稜、朱方蟬/綜合報導

中國時報【江芷稜、朱方蟬/綜合報導】

 

莫少聰與孫興吸毒,被拘留在北京朝陽區看守所,頓失藝人光環,只能吃青菜和發黃饅頭,與10人擠在約3坪大的房間,共用一個廁所,衛生環境極差。莫少聰向監獄投訴,每天只有青菜加一片肉,太清淡。兩人身分特殊,拘留所專人監察,外傳拘留14天後釋放,知情人士指案件性質未定,釋放日期恐變,不知何時能重獲自由。

 

孫興涉毒案外傳可能被判無期徒刑或死刑,但大陸法律專業人士根據大陸刑法指出,他坦承吸毒、藏毒,但在他家中發現的毒品「開心水」已是粉末狀可直接吸食,因此無法判定為製毒。大陸刑法中吸毒最高判決3年,藏毒因量的高低刑責不同,超過50克才可能判終身監禁,販毒50克以上判死刑。他吸毒、供毒,但提供毒品沒有獲利事實無法認定為販毒,刑責最高是7年有期徒刑,因他認罪態度良好,如果又供出上線賣家,有可能獲輕判3年以下徒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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